关于对山东省口腔医院等7家医院评审结果的公示

来源: 山东卫健委 2019-08-10

根据原卫生部《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2011年版)》及《山东省医院评审办法》等有关要求,2019年6月-7月,我委组织对山东省口腔医院、菏泽市立医院、章丘区人民医院、肥城矿业中心医院、莒南县人民医院、莒县人民医院、平邑县人民医院进行了现场评审。综合不定期检查和周期性评审情况,经省医院评审领导小组审核同意,拟延续山东省口腔医院三级甲等口腔医院资质;延续菏泽市立医院三级甲等综合医院资质;延续肥城矿业中心医院三级乙等综合医院资质;章丘区人民医院、莒南县人民医院、莒县人民医院、平邑县人民医院继续参照三级乙等综合医院进行管理,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9年8月9日-8月16日。

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时间内向山东省医院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0531-67876209。

 

                       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8月9日 

 



编辑:小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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