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高院通报服务保障农业农村现代化工作情况

来源: 中报在线 2026-09-23

  

本网讯   9月23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全省法院服务保障农业农村现代化工作情况,并发布二十个典型案事例。

  

  据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傅国庆介绍,2023年以来,全省法院依法妥善审结各类涉农纠纷5.2万件,为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注入了坚实司法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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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守红线 筑牢粮食安全司法屏障

  

  粮食安全是“国之大者”。全省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加强耕地司法保护,依法规制农资市场秩序,服务打造更高水平的“齐鲁粮仓”。

  

  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 严守耕地保护红线,依法打击非法占用农用地、非法采矿、土壤污染、破坏农业生产等违法犯罪行为。2023年以来,依法审结非法压占、非法挖损、非法采矿等破坏耕地资源违法犯罪案件928件,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非粮化”。支持行政机关依法开展土地行政执法,积极配合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等部门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依法妥善审理涉及土地规划许可、行政处罚、强制执行等相关案件1.6万件。坚持“全环节、全要素、全链条”保护,积极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联动自然资源等部门,合理运用补植复绿、土壤置换等替代性修复方式,确保受损耕地及时有效修复。

  

  从严惩治农资领域违法犯罪。 坚持严的主基调,对农资领域以次充好、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等犯罪,在依法判处主刑的同时,加大财产刑的判处和执行力度。开展“进一步规范农药兽药生产经营使用综合整治”等专项行动,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聚焦品种权保护、种子质量监管、生产经营许可等关键环节,促进行政执法与司法标准衔接统一。2023年以来,全省法院一审审结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罪9件11人,坚决维护农资质量安全。

  

  加强涉农知识产权司法保护。 出台加强农业领域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16条意见,加大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农业科技成果和植物新品种的保护。2023年以来,新收植物新品种权案件665件,审结539件,6案入选人民法院种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加强农机装备科创成果司法保护,在全国首创智能3D证据管理系统,对播种机、施肥机等大型农业设备进行扫描建模,有效破解专利侵权诉讼存证难题。与省农业农村厅共同签署《种业知识产权保护协作框架协议》,积极构建“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的工作格局。

  

  精准施策 激活乡村产业振兴动能

  

  全省法院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充分发挥司法裁判明晰规则、稳定预期的作用,激活乡村发展内生动力。

  

  促推土地要素高效配置。 恪守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均衡保护农户与适度规模经营主体合法权益,审慎审理涉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纠纷。2023年以来,依法审结涉农村土地承包、流转等案件1.7万件。依托府院联动机制,推动涉农土地权属争议、宅基地使用权纠纷等矛盾纠纷前端排查、源头化解。淄博周村法院在一起涉及1100余亩的土地租赁纠纷中,采用“暂缓信用惩戒+宽限期”模式,积极引入合作企业,盘活土地与产业资源,在保留传统种植产业的同时,促成光伏发电产业落地。临沭县法院诉前成功化解涉及956户村民土地承包费拖欠纠纷,2000余亩优质耕地得以恢复生产经营。

  

  护航特色农业健康发展。 紧扣辖区产业特点,因地制宜完善专业化审判模式。栖霞市法院打造“苹果法庭”,总结“用心、用情、用理、用法”四步工作法,为果农提供全产业链司法服务。金乡县法院创设“农产品交易法庭”,依托“蒜通天下”大数据平台捕捉交易风险,护航大蒜产业发展。各地法院依法保障乡村旅游、休闲农业等新产业新业态健康发展,妥善审理文旅项目合作、闲置农房租赁等纠纷。泰安市岱岳区法院指导制定农家乐承包经营、土地流转等合同样本26份,开展“小院茶话会”“果园座谈会”等活动10余次,为农村农业优先发展注入司法动能。

  

  保障海洋渔业提质升级。 2023年以来,依法审结涉新型渔业养殖、海洋牧场等案件2194件。在办理非法捕捞、海洋环境污染等案件中,探索将海洋碳汇损失纳入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范围,引导违法行为人通过认购海洋碳汇、参与海洋生态修复等方式承担替代性修复责任。青岛海事法院制定《海上养殖损害责任纠纷案件审理指引(试行)》,为化解海上交通运输与沿海水产养殖业海域空间矛盾确立了行为规范与责任预期。在审理某公司海洋牧场平台建造合同纠纷案时,法院发现海洋牧场缺乏验收规则和标准,及时向主管部门发送司法建议,协同省农业农村厅完善全省海洋牧场管理机制,为全国首部海上牧场地方性法规——《山东省海上牧场条例》的出台贡献了司法智慧。

  

  切实维护农民财产权益。 依法妥善审理涉土地征收、地上附着物强制清除等案件,监督行政机关严格依法依规实施征收补偿,依法审结农村集体土地征收案件2685件。加大涉农案件执行力度,开展“护航民生”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行动,用好交叉执行,努力让群众胜诉权益落到实处。扎实维护务工农民合法权益,2023年以来,执结拖欠农民工工资及追索劳动报酬案件20.2万件,执行到位58.3亿元。对恶意欠薪被执行人依法采取拘传、拘留等强制措施,有力彰显司法权威与民生保障力度。

  

  系统治理 绘就和美乡村法治底色

  

  全省法院主动融入党委领导下的社会治理大格局,推动司法服务关口前移、力量下沉,为构建文明、和谐、美丽的乡村筑牢法治屏障。

  

  扎实推进平安乡村建设。 常态化开展农村地区扫黑除恶斗争,依法审结卜某勃等犯罪分子长期依托家族宗族把持基层政权、非法控制农村资源、严重破坏农村经济社会秩序的刑事案件。2023年以来,审结一审涉黑恶案件446件2436人,一批为害一方的“村霸”被绳之以法。持续深化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依法严惩侵害群众利益的“蝇贪蚁腐”。坚决守护农村留守儿童、妇女和老年人合法权益,依法打击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电信网络诈骗等各类违法犯罪,为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积极融入基层社会治理。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人民法庭直面群众、熟悉乡情的优势,持续加强与综治中心、司法所、村居网格等基层解纷力量的联动协作。2023年以来,全省人民法庭审结案件222.1万件,6个人民法庭入选全国首批“枫桥式人民法庭”。支持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通过定期举办培训、法官一对一指导等措施,确保涉农案件调解工作规范开展。潍坊寿光市法院稻田法庭发挥蔬菜行业纠纷调解工作室作用,打造“农技专家”和“法律专家”双链融合调解方式,相关做法被写入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依法促推乡风文明。 深入践行“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理念,以“如我在诉”的意识妥善审理婚姻家庭、相邻关系、赡养继承等案件。坚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司法裁判,引导树立孝老爱亲、邻里和睦、诚实守信的乡村风尚。依法规制农村地区高价彩礼,通过明确裁判规则,引导群众更加理性看待彩礼问题。2023年以来,审结婚约财产纠纷案件1.3万件,推动形成健康、节俭、文明的婚嫁新风。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开展“法润16城”等普法活动8000余场(次)。烟台法院创新设立“田间法庭”“海岛法庭”,微山县法院依托“公正号”审判船在湖区开展巡回审判,把典型案件庭审开到田间地头、乡村社区,以案释法弘扬真善美。

  

  着力提升司法服务质效。 建立涉农案件“绿色通道”,保障涉农案件优先立案、优先调解、优先审理、优先执行。依托全国法院“一张网”建设,普遍实现立案、调解、审理“一网通办”,群众在“家门口”即可办理诉讼事务。打造“礼润齐鲁”立案诉服品牌,加强对农村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差异化服务,畅通线下司法服务方式,为存在困难的群众提供上门立案、上门送达、上门调解服务,对经济困难农户依法办理诉讼费缓减免。提升“12368”热线服务质效,完善在线评价、流转、督办机制,让群众感受司法的公正与温度。

  

  2026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做好“三农”工作至关重要。下一步,全省法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山东省委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精神以扎实举措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聚焦目标任务,坚持问题导向,将司法职能精准嵌入乡村振兴战略,不断增强“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的意识和能力,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供稿:《法治时代》杂志山东省运营分中心)



编辑:司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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